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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114學年起分科測驗數學科新增數學乙考科 範圍含必修數學A及數學B及12年級選修數學乙

資訊日期:2023.05.02

114學年起之分科測驗數學考科,測驗範圍包含部定必修及部定加深加廣選修,其中114學年數學甲考科的測驗範圍定為:10年級必修、11年級必修數學A類、12年級加深加廣選修數學甲類;114學年數學乙考科的測驗範圍定為:10年級必修、11年級必修數學A類及數學B類均關聯的學習內容、12年級加深加廣選修數學乙類。

就數學甲考科而言,114學年度起之測驗範圍並無調整;而數學乙考科的測驗範圍,特別在11年級部分,為配合於11年級無論修習數學A類或B類之學生皆可於12年級修習數學乙,因此定為數學A類及數學B類均關聯的學習內容,包含A類與B類之間的關聯,以及A類和B類與數學乙之關聯。有關數學甲與數學乙考科測驗範圍的學習內容條目及說明,請見分科數學考說附表。本中心未來將視高中11年級教學現場的情況,經與各界討論後再斟酌是否微調數學乙考科11年級的測驗內容,如有微調,將盡早公告。

本次公告之考試說明,與過往依據99課綱(含99課綱微調)命題時之指定科目考試數學考科考試說明呈現方式有所不同,不再採行「顆星制」,主要考量應將高中學生的學習主導權還給高中教學現場,大學考招制度也配合高中課程教學現場的轉變,非由考試引導教學;此外,分科測驗考試時間約為每年七月上旬,高中學生已完成三年所有課程,因而分科測驗具有總結性評量的特性,測驗內容理應包含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所定之所有部定必修與部定加深加廣選修範圍。 自各界關注與討論分科測驗是否新增數學乙考科以來,本中心即成立研發團隊,一方面依據課綱研發適用之試題,一方面著手撰擬考試說明。要特別感謝此期間提供許多寶貴意見與建議的大學與高中師長們,以及回覆問卷的大學校系與高中,感謝願意與本中心共同努力。但也致上歉意,因為在不同階段,師長們所見版本有所差異,但每次調整都是為了更貼近選才需求與教學現場。後續,本中心將依所公告之考試說明,完成參考試卷,提供各界整卷試卷與答題卷樣貌以為參考。

大考中心接受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招聯會)委託辦理大學入學考試,依據招聯會公告之114學年度起適用之大學多元入學方案,111學年起辦理之分科測驗數學考科僅數學甲考科,自114學年起除數學甲考科外,新增數學乙考科。為提供各界了解114學年度起分科測驗數學考科之測驗設計,本中心特別重新編製與公告「分科測驗數學考科考試說明-114學年度起適用」(以下簡稱分科數學考說),說明數學甲與數學乙考科的測驗目標、測驗內容、題型、試卷架構,並提供試題示例供參。

本中心辦理考試,命題依據普通高級中等學校適用之課程綱要,目前是依據108學年度起實施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學領域」(以下簡稱數學領綱)。由於數學乙考科為新增考科,為求周延以及能與數學甲考科適當區隔,並考量現行學校教學與學生學習,自撰擬考試說明之始,即向不同的大學教授與高中教師請益與諮詢,也進行全國各大學校系問卷以探知大學校系期望考生具備哪些數學先備知識,以及全國高中問卷以了解高中對於分科測驗數學乙考試方向的意見。於逐步修正版本期間,亦辦理小型諮詢會議與全國分區諮詢會議,邀請高中教師提供意見,最後再經教育部多次邀集高教司、國教署、國家教育研究院、數學學科中心師長,分別由課綱、教學與學習等面向共同討論、調整後定案。

資訊來源:大考中心、一點通學習整理編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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