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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學測】112年學測1月12日下午2時至4時開放查看試場

資訊日期:2023.01.12
112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 112 學測)考試訂於112年 1 月 13 日(五)至 15 日(日)舉行,「試場分配表、試場地點查詢」已於112年 1 月 6 日公布於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考試專區」,請考生可上網查覽或以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

《考前查看試場,請留意開放時間與配合防疫措施》

一般考(分)區考場學校全部皆於 112年1 月 12 日(四)下午 2 時至 4 時開放查看試場,無論考生實際應考日程,皆請於 1 月 12 日(四)下午規定時間內前往考場學校,但僅可於試場外查看座位安排,不能進入試場內。考生及家長進入考(分)區查看試場,均須配戴口罩,若有發燒情形,額溫達 37.5℃以上或耳溫達 38℃以上,不得進入考場學校。

居護考(分)區考前不開放查看試場,確診(輕症/無症狀)及快篩陽性個案考生,請勿前往查看試場,其考試地點、試場與座號,須由「112 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之「COVID19 自主填報專區」進行查詢,而非原試場查詢系統,查詢時可同時查覽或列印試場平面圖以利考試當天查找試場。

《考前請詳閱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請考生應考前務必詳閱大考中心 112 學年度考試簡章第 38 頁至 48 頁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以避免因違規被扣減成績。

常見考生違反試場規則的情形,在入場應試部分,主要為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特別提醒,全民健康保險卡需要附照片才是有效證件;學生證無論有沒有照片,都是無效證件);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或攜帶入場物品發出聲響,以及攜帶不可入座之物品(具傳輸、通訊、記憶、拍攝、錄影或計算等功能物品)。在作答部分,包括考試開始鈴響起後未於答題卷上之「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全名;在答題卷上作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符號,以及考試結束鈴響畢後仍繼續作答。

考試開始鈴響前,考生入座後只能以目視確認答題卷所印為考生本人應試號碼及姓名,不得翻閱試題本與答題卷,並不得簽名、書寫、劃記、作答。考試開始鈴響起,即可開始於答題卷上之「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全名與作答。若考生因特殊情況使用備用答題卷時,雖備用答題卷上無考生本人應試號碼與姓名,考生使用時,亦須於「確認後考生簽名」欄簽全名。考試結束鈴聲響畢,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動作(包括擦拭、加黑劃記、增補文字或標點符號、簽名等),並將雙手離開桌面。

為加強提醒考生簽全名,112 學測於各節考試開始後,監試人員逐一查驗考生身分時,會併同出示簽全名提醒小卡,另於各科試題本封面及每頁頁面上方增印簽全名提醒字樣,請考生務必於考試開始鈴響起在答題卷上之「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全名,以免因未簽全名被扣減該節成績 1 級分。

有關考生應考注意事項,請參閱 1 月 5 日公告於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考試專區」之「112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應考注意事項(完整版)簡報」。

《考試當日請提早出門並配合防疫措施》

112 學測各項試務防疫措施,包括一般考(分)區一般試場維持每間人數為 36 人、考(分)區進出動線規劃、考生與試務人員全面配戴口罩、不開放家長與親友陪考、試場適度通風、考(分)區考前及每日試畢清消、考生進入考(分)區消毒雙手,以及各考(分)區洽聘試務及監試人員之 COVID-19 疫苗接種規範等措施,以營造安心應試環境,請考生及師長體諒與配合。

1 月 13 日(五)至 15 日(日)考試當日,考生進入考(分)區時須配戴口罩,並攜帶入場識別證及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若未攜帶入場識別證,經試務人員確認身分後可予補發;若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仍可進入試場,但建議考生儘快通知親友補送,以免因當節考試結束前未送達而被扣減成績。

各考(分)區於考試當日上午 7 時 30 分開始查驗身分入場,請考生盡量提早出門以避開進入考場學校時的人群聚集,並配合各考(分)區現場服務人員引導及動線標示進入試場。另呼籲接送考生之親友,請勿於考(分)區門口逗留,造成人潮聚集,影響考生應試。

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之交通方式,得以同住親友 1 人以汽、機車接送,或搭乘防疫計程車(考生自付車資)接送,不可自行騎腳踏車或步行前往試場,當日考試結束後,應立即返回隔離場所。

《考試節間休息及中午用餐注意事項》

112年學測考試開放考生於試場內原座位休息、溫書及用餐,惟各節考試開始前考生須依監試人員指示暫時離場,以利試題及答題卷等相關試務準備。另考(分)區仍會設置休息區(室),以提供集報單位考生服務隊、特定陪考人員,或中間節次未選考或提前交卷考生使用。

一般考(分)區一般試場考生可外出用餐,如為親友送餐或由集報單位考生服務隊代訂餐盒並於考(分)區內用餐者,一律在原試場原座位用餐,不可至集報單位考生服務隊休息處以避免群聚,用餐時請勿交談、併桌並避免污損桌面及座位標示單;用餐後請即戴回口罩。外出用餐的考生,用餐完畢返回考(分)區時,仍須出示入場識別證及應試有效證件正本、配戴口罩以及消毒雙手。

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中午用餐由考(分)區代訂便當,一律於試場內原座位用餐,並使用用餐隔板。

《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須自主填報》

為能事先安排相關試務以提供所有考生安全應試環境,若考生於其應試當日零時前知悉應試期間屬於「確診(輕症/無症狀)且未解除隔離」或「經家用抗原快篩呈現陽性」者,務必自 112 年 1 月 8 日(日)上午 9 點起至應試當日零時前,至大考中心網站「112 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之「COVID-19 自主填報專區」進行填報。依系統指示完成填報後,將安排至居護考(分)區應試,請務必下載或列印「確診(輕症/無症狀)、快篩陽性個案考生通報單」,並留意通報單所示新編定之居護考(分)區、試場與座號。考試當日若未依通報單所示至指定之居護考(分)區或試場應試,將提報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扣減該節成績 1 級分,並視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全部成績。有關填報說明,請參閱大考中心 1 月 7 日公告之「112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自主填報注意事項」。

考生於其應試當日零時起才知悉為「確診(輕症/無症狀)」或「經家用抗原快篩呈現陽性」者,請逕至原編配之一般考(分)區應試。進入一般考(分)區時,務必主動向試務人員告知屬於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之情形,試務人員將另行安排於適當試場應試。

考生若未主動填報或告知,經查證屬實,將提報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以取消考試資格論處;填報或告知不實者亦同。
資訊來源:大考中心新聞稿、一點通學習整理編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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