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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學測】112 年學測 防疫措施

資訊日期:2023.01.04
大考中心112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112學測)訂於112年1月13日(五)至1月15日(日)舉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COVID-19),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之最新疫情通報及教育部相關防疫規範,並參照本會歷次考試防疫措施以及各次防疫專家諮詢會議討論,考量疫情發展及維護考生權益等各項因素,規劃本次考試防疫作法,並報請指揮中心同意在案。各項規劃,以促進各考(分)區防疫作業完善,維護考生公平應試權益,以及營造安心應試環境為優先。

為維護考生應試權益,經指揮中心與教育部同意,參照 112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以下簡稱 112 英聽)之作法,112 學測將於 20 個直轄市、縣(市)另設置確診(輕症/無症狀)考生應試之居護考(分)區,與一般考(分)區有所區隔為原則,並強化考場、試場與人員相關防疫作為。

大考中心已於 111 年 12 月 28 日公告「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更新版);有關 COVID-19 防疫措施,敬請考生與家長留意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最新訊息」及「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之相關公告。

【整體性防疫措施】

112 學測各項防疫措施依指揮中心及教育部相關防疫規範擬定,整體防疫措施原則上與 112 英聽相似,維持一般考(分)區每間試場人數為 36 人、考(分)區進出動線規劃、考生與試務人員全面配戴口罩、不開放家長與親友陪考、試場適度通風、考(分)區每日試畢清消、考生進入試場消毒雙手,以及各考(分)區洽聘試務及監試人員之 COVID-19 疫苗接種規範等措施。

一、管制考場進出場動線

為避免人群聚集,各考(分)區已預先規劃考生進場、出場及考(分)區內部移動之動線,並做好標示及現場引導,考生務必配合動線移動。另呼籲接送考生親友,請勿於考(分)區門口逗留,造成人潮聚集。

二、全面配戴口罩

參加大考中心所辦理各項考試之考生,除考試前提出免戴口罩申請經審查通過者外,所有考生皆須配戴口罩進入考(分)區應試。比照 112 英聽,請考生自備口罩,應試時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須配合於監試人員查驗身分時暫時脫下或拉下口罩至可辨識面貌,查驗後須立即戴好。如遇有口罩髒污或因突發狀況需更換口罩時,各考(分)區仍備有適當數量口罩提供考生替換使用。

有關配戴口罩相關規定與不配合之罰則,將依「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提報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考生如因身心或特殊狀況致無法配戴口罩,未及於報名期間申請免戴口罩應試者,請依本會公告之突發傷病申請期間與方式,檢具診斷證明書向本會或考區申請,經審查核可者將移至原考(分)區備用試場,並免戴口罩應試。

三、考試當日入場時出示身分識別證件

考生進入考(分)區時,須出示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及本會寄送之個人專用入場識別證。未攜帶入場識別證之考生,可至考(分)區指定地點由試務人員協助確認身分後補發。

考試當天,各考(分)區於上午 7 時 30 分開始查驗身分入場;配合指揮中心自111年11月7日起放寬部分社區管制措施,本112學測考試進入考(分)區時不須量溫。若考生自主要求量溫,或試務人員發現疑似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經考生同意量溫者,應至考(分)區特設之查驗站。考生體溫量測經確認達額溫 37.5 度或耳溫 38 度以上或有呼吸道症狀者,一律移至防疫試場應試;故意不配合者,依「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提報本會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

四、不開放親友陪考;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考生得申請 1 名陪考人員

本112學測考試不開放親友陪考,將由集報單位及考(分)區學校分別組成考生服務隊協助考生;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考生,可申請 1 位親友陪考。所有陪考人員或集報單位考生服務隊,均須配合防疫措施,包含疫苗施打規定等。所有試場內都設置臨時置物區提供考生置放隨身物品,試場亦開放考生節間休息與中午用餐。
 
五、試場不開放冷氣及關閉前、後門,開啟四個角落之氣窗各 5 至 10 公分,以利通風

考試期間,不開冷氣,教室門保持關閉,但開啟教室內四個角落之氣窗各 5 至 10 公分,以維持試場適度通風。

六、加強考(分)區消毒作業


考前及每日試畢後進行考(分)區清潔消毒作業;考(分)區各大樓提供手部清潔液等用品以供考生及試務人員使用。

七、節間休息以在原試場原座位為原則

本次考試開放考生於試場內原座位休息、溫書及用餐,惟各節考試開始前考生須依監試人員指示暫時離場,以利試題及答題卷等相關試務準備。特別提醒考生,若於試場內節間休息、用餐後有使用手機,請務必記得在考前完全關機,並放置於臨時置物區,避免違反試場規則。另考(分)區仍會設置休息區(室),以提供集報單位考生服務隊、特定陪考人員,或中間節次未選考或提前交卷考生使用。

八、中午用餐注意事項

中午用餐期間考生可外出考(分)區用餐、親友送餐或由集報單位考生服務隊代訂餐盒。

於考(分)區內用餐的考生一律在原試場原座位,不可至集報單位考生服務隊休息處用餐以避免群聚。另配合指揮中心放寬餐飲內用不限隔板或 1.5 公尺間距之規定,考生於試場內用餐將不另提供隔板。用餐時請勿交談、併桌並避免污損桌面及座位標示單;用餐後請即戴回口罩。外出用餐的考生,用餐完畢返回考(分)區時,仍須出示入場識別證及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並配戴口罩。

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等需親友協助之考生,以親友進入試場協助用餐為原則,若因試場人數較多(如突發傷病考生),空間不足,將由考(分)區協助提供其他較大用餐空間。

九、所有一般考(分)區皆於1月12日下午開放試場查看

本112學測考試,所有一般考(分)區考場學校於112年1月12日(四)下午2時至4時開放考生查看試場。特別提醒,無論考生實際應考日程,若要查看試場,皆請於1月12日(四)下午規定時間內前往考場學校查看;可於試場外查看座位安排,但不能進入試場內。

【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應試安排】

本112學測考試與 112 英聽相同,經指揮中心與教育部同意輕症與無症狀確診考生外出應試。試場安排將於 20 縣市另設立居護考(分)區,與一般考生有所區隔;使用教室作為居護試場之考生人數至多為 20 人,考生間距維持約 2 公尺。另有關中症/重症確診考生,援例不得應試,得另從招生管道進行補救;招生管道相關補救機制請依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所公告資訊為準。

一、 建置「COVID-19 自主填報專區」,請考生務必主動填報、告知

為保障整體考生應試安全並於考前進行適當試務安排,大考中心除援例專案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單位勾稽確診考生名單外,並建置「COVID-19 自主填報專區」。若考生於本次考試當日屬於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請依知悉時間起至「COVID-19 自主填報專區」進行自主填報作業;填報系統將於112年1月8日(日)上午 9 時起開放。

(一)考生自「COVID-19 自主填報專區」開放後至應試當日零時前知悉應試期間屬於「確診(輕症/無症狀)且未解除隔離」或「經家用抗原快篩呈現陽性」者:

1、請考生依所選考科目之考試開始日,於下表填報時間內至「COVID-19 自主填報專區」填寫相關資料,並依系統指示上傳切結書。

選考科目之考試開始日

填報期間

112.01.13()

112.01.08() 9:00 112.01.12()23:59

112.01.14()

112.01.08() 9:00 112.01.13()23:59

112.01.15()

112.01.08() 9:00 112.01.14()23:59



2、考生進行資料填寫並上傳切結書即完成自主填報作業,大考中心將編配考生至居家照護考(分)區應試,請務必下載或列印「確診(輕症/無症狀)、快篩陽性個案考生通報單」,並留意通報單所示新編定之居護考(分)區與試場,考試當日若未依通報單所示至指定之居護考(分)區或試場應試,將提報考試委員會審議,扣減該節成績 1 級分,並視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全部成績。

3、特別提醒考生,考試地點、試場與座位安排,須由「COVID-19 自主填報專區」進行查詢,而非原試場查詢系統。另居護考(分)區試場不開放查看試場,請考生於「COVID-19 自主填報專區」查覽或列印試場平面圖。

(二)考生於其應試當日零時起才知悉應試期間屬於「確診(輕症/無症狀)且未解除隔離」或「經家用抗原快篩呈現陽性」者:

1、請至原編配之一般考(分)區應試;且無論是否完成填報,均應於進入考(分)區時主動告知試務人員,以另行安排適當試場應試,與一般考生試場有所區隔。

2、考生若未主動填報或告知,經查證屬實,將提報本會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以取消考試資格論處;填報或告知不實者亦同。

二、考生前往應試地點交通方式

考生前往居家照護考(分)區之交通方式,得以同住親友 1 人以汽、機車接送,或搭乘防疫計程車(考生自付車資),避免自行騎腳踏車或步行;當日考試結束後,應立即返回隔離場所。

建議考生優先選擇由同住親友以汽、機車接送;已透過各縣市政府完成防疫計程車調派之考生,務請依約按時搭乘,以免造成社會資源浪費。考生如因搭乘防疫計程車致延遲考試入場時間者,於當節考試 60 分鐘內均可入場考試,該節考試結束時間亦隨之順延。

考生若於其應試當日零時起才知悉屬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其前往原編配之一般考(分)區的交通方式,比照居家照護考(分)區考生,得以同住親友 1 人以汽、機車接送,或搭乘防疫計程車(考生自付車資),避免自行騎腳踏車或步行。

三、考生應試之相關提醒事項

(一)屬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考生,均可申請 1 位親友陪考,其餘考生一律不開放親友陪考。

(二)應試時所使用之答題卷無考生本人姓名及應試號碼,但考生仍須於考試開始鈴響起,於所使用之答題卷的「確認後考生簽名」欄簽全名,未依規定以正楷簽全名者仍會依違規處理辦法扣減該節成績 1 級分。

(三)中午用餐由考(分)區代訂便當,請考生於「COVID-19 自主填報專區」勾選葷食或素食,考試當日由考(分)區依類別送餐,一律於試場內原座位使用隔板用餐。

(四)應試期間以不移動考(分)區為原則;若因解除隔離,身分由確診轉變為自主健康管理者,將安排於該居家照護考(分)區之備用試場應試。(五)居家照護考(分)區試場,考前不開放查看。

疫情期間,請考生務必做好個人防疫措施,避免至人群聚集處。大考中心會隨時關注疫情變化,配合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指引及教育部規範調整應變事宜,敬請考生及家長留意本會公告訊息。
資訊來源:大考中心新聞稿、一點通學習整理編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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